這個事件可以看清自由社會的本質 就是政府不是人民的褓母
人民的自由和利益 要靠自己的力量來和政府爭取
現在的情況 市政府執法不利 怎麼樣都可以和政府打上一場官司
也許是居民住戶來告 也許是店家來告
總之 有上法院打官司的話 會是一種進步
不過 不要講法律面這麼死板的問題 現在住戶和商家的緊張關係
就經濟或制度面而言 是應該有改進或合作空間的
畢竟 錢都是一樓店家或房東在賺 但成本卻由全部居民負擔
這和在麥寮蓋六輕 應該要補貼週遭的住戶和農戶 道理一樣
就算菜市場 每個攤位也要一起出錢請人來打掃
其實 社區派的人現在覺得自己是受害者 要店家派的離開
但在整個社會觀感中 不管媒體會大眾 卻又覺得店家如果離開師大
市民就是受害者了 對文化都是一種重傷
這裡面從經濟學的外部性和補貼 其實都是可以解決 來達成福利最佳化的公共政策
但是法令上應該沒那麼有彈性 可以讓社區自己來決定從消費者身上挖到些什麼補貼
我想大家都很有興趣看下去 後面到底會怎麼發展
依目前的法條行政 是最最最爛的解法 下場就是大家都輸 但是政府可以裝燦爛裝無辜
不過這個解法 目前看起來機率不小就是了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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