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自己裝行車紀錄器了,
我建議這政府應該推廣到強制.
裝了行車紀錄器, 就不用在法院上面揮不清楚,
不會伸手救援倒在路上的人卻被警察和家屬栽贓
不會害怕遇到假車禍真勒索
不會明明沒有錯, 卻碰上一個騎腳踏車不看路的老人,
老人在路上摔倒死了, 法院判賠400萬元讓年輕人含冤背上巨額債務
也不用上班時間車子小小擦撞就停在路上, 阻礙幾千人的交通
強制執行的方式也不困難,
汽車和驗車一起來,
機車和驗排氣同時做,
臨檢也可以當作檢查項目, 沒安裝就開罰單..
法官、檢察官、警察天天處理車禍不覺得自己大材小用嘛?
書念那麼多難道是用來, 聽甲方說乙方違規要賠他錢..
然後乙方又辯說, 甲方胡扯, 是甲方違規才害他撞到, 甲方要賠錢才是....
請問, 如果飛機失事找不到黑盒子, 調查小組查得出什麼嘛?
汽車機車裝個黑盒子不用2000塊, 誰這輩子沒遇過摔車、擦撞?
有畫面有真相, 政府趕快強制大家安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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